溫哥華延地稅分期付款年限

溫哥華市議會3月12通過,修改市地稅均分計劃的年限,以減少一些物業因估值在一年內大幅上升所面對的大幅地稅增加問題,2019年地稅年度起生效。

在舊制下,大幅增加的物業地稅可分3年分期支付,在新例下,只要是住宅、輕工業和商業物業估值較平均增幅多10%以上,都可以申請分5年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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