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銀行飛單案涉30億總行應負法律責任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张颖伙同他人,私自销售非本行理财产品,涉案金额高达30亿元人民币,构成对投资人的重大危害,是有史以来第一大“飞单”案。这是一个窝案,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产品部门人员众多,想要实施诈骗行为非常困难。如果张颖能够伙同其他支行员工私自使用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的公章,操作起来就相对方便许多。民生银行总行应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这笔资金不能按时追回,民生银行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此案件,有人认为:管中窥豹,只见一斑。骗子渗透到中国社会的任何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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