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最高法院裁定加重芬太尼毒販刑期

【記者郭治平溫哥華報導】卑詩上訴庭最近做出一項決定,當局應該向涉及強力鎮痛劑芬太尼(fentanyl)的毒犯判處更高的監禁刑期,以收阻嚇作用。 根據目前的判刑標準,涉及同類罪行的監禁刑期是6至12個月。

一名60歲的毒販史密斯(Frank Stanley Smith)在2015年1月,向一名臥底探員販賣混入芬太尼的海洛英時被捕。史密斯3月10日在庭上聲稱自己對所出售的毒品混有芬太尼並不知情(芬太尼比嗎啡強100倍)。去年法庭判處史密斯6個月的刑期,檢控官不服上訴,要求加刑至36個月。

雖然上訴法院三名法官決定維持原判,但是他們決定在處理所有涉及芬太尼等強烈毒品的案件時,量刑需要加重。上訴庭認為,本省是全國受芬太尼問題困擾最嚴重的省份,最近在安大略省的一宗類似案件,判刑就高達40個月。

卑詩省安全廳長莫里斯(Mike Morris)表示,法院判決顯示已認識到芬太尼一類毒品對社會所構成的危險。以目前的濫藥死亡率,以及藥品過量所造成的永久性身體及精神傷害來看,法庭應將情況納入量刑因素,他支持打擊毒販。

去年年底,溫哥華的警察局長帕爾默(Adam Palmer)和市長羅品信共同呼籲省府協助處理類鴉片類藥物的濫藥危機,而不是簡單的推動防止吸毒教育。溫哥華警長芬契姆(Randy Fincham)回應了警察局長的的說法,這類防止吸毒的公共教育多年來並未能使統計數據下降。

自從去年省衛生廳發布公共衛生緊急狀態以來,已將近一年,卑詩省死亡率持續上升。去年全年涉及鴉片類毒品的濫藥死亡人數高達922人,其中超過六成涉及芬太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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