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暫令送餐費上限15%

卑詩省公安廳長范和富 (Mike Farnworth) 12月22日表示,在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本省餐廳和商戶的銷售額和顧客流量均出現劇跌,省府宣布將暫時限制提供送餐服務的收費,以確保餐廳及商戶能夠繼續經營。

省府設立《緊急計劃法》(EPA), 送餐公司向餐廳收取的費用不能超過稅前訂單總費用的15%,而省府為了確保送餐公司不會轉移成本,或以不同的費用向餐廳收費,對送餐服務的其他相關服務(例如在線訂購和加工費)實行了稅前總用餐費用5%的上限。

范和富表示,在疫情期間,地餐館和企業在民眾的社區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他們的營業和客流量都顯著的下降。

而一般在當地經營的小型運送服務公司可豁免,另外,又規定送餐公司不能削減司機的薪酬或扣留他們獲得的小費,讓送餐人員如常獲得薪資。

省府表示,《緊急計劃法》指令將於12月27日執行,讓這些公司有時間就新指令作出調整,指令將維持生效直至省府取消緊急狀態後3個月。

在此行政指令之前,餐廳或飯店支付的送餐費高達總餐費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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