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時有所聞 受害者母親籲嚴懲
【記者齊維溫哥華綜合報導】青少年血氣方剛,易於衝動,無心的群體欺凌(bullying)事件,也許會造成自身無法挽回的悔恨,而受害者若未能獲得身邊親朋好友的協助,或造成難以挽回的憾事,有的年輕受害者因無法承受而選擇自了殘生。
上星期素里菲沙中學(Fraser Heights)男學生遭同學群體欺凌,被襲男學生之父質疑校方未盡責任,阻止校園內的欺凌事件。
騎警與教育局已展開調查,但家長和校方希望以處分代替刑事起訴,以免涉事學生造成終身案底,涉事學生被休學。
近日,又有兩宗校園欺凌事件曝光,米遜(Mission)一名15歲學生被同學毆打至出現腦震盪的情況,被校方留在校內三小時後,才通知家長,受害家長呼籲相關部長採取措施,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另一宗發生在去年的溫哥華基拉尼中學(Killarney),一名學生被四名學生拳打腳踢,跌倒在地。當事人母親知道自己14歲的兒子在校被欺凌,報告校方時,學校當局只讓欺凌者休學,並未採取進一步行動。
該母親將事件告訴教育局時,教育局稱,應該向前看,讓事件過去,也不讓受害者母親與其它學生家長會面,令她感覺受傷害的他們才是麻煩製造者。她指出,事件對她的家庭產生了持久性的影響,沒有公義,令人失望。
受欺凌者母親說,為了防止在校園中出現更多暴力行為,欺凌和暴力問題需要解決,施暴者應該受到嚴厲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