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買凶宅 法院判賣方無需賠償

2019年4月23日,卑詩上訴法院判桑那斯一幢曾發生槍殺案的豪宅,上訴法院判賣方無需賠償。(谷歌地圖)

【記者孫曉安溫哥華報導】卑詩省溫哥華著名豪宅區桑那斯區(Shaughnessy),一幢目前估價逾1,700萬元的豪宅,華裔前屋主2009年簽約出售時,因未向華裔買家披露其女婿曾於2007年在該物業前遭槍殺,買家因此反悔,賣方不滿損失,狀告買主,要求賠償。原判賣家需退還訂金,但上訴法院4月23日判賣方無須賠償買方。

這間位於桑那斯區3883 Cartier Street豪宅的華裔業主王梅珍(Mei Zhen Wang,音譯)於2009年11月與買家邵鳳雲(Feng Yun Shao,音譯)達成協議,以613.8萬元出售。這間面積達9,018平方英尺的住宅,包括6間臥室、10間浴室、1個室內游泳池、酒窖和寬大的花園。

2007年11月,王梅珍涉黑幫大佬背景的女婿在物業門外遭人槍殺,2008年6月該物業以880萬元高價出售未果;2009年6月,該物業再次掛牌以698萬元出售,最後為一位來自上海的買家邵女士簽約購買,議價613.8萬元。當時邵鳳雲曾問賣家為何賣房,業主只說因孩子上學原因。賣家經紀當時已知凶案,卻未主動告知。

邵鳳雲簽約後知物業為凶宅,要求終止合約。三個月後原業主將該豪宅以550萬元賣掉,此時賣家為免交易再次告吹,在合約上寫明買方已得知物業為凶宅。

賣家一年後,以買家違反購房合約為由控告買家邵鳳雲,要求扣下邵鳳雲繳納的30萬元訂金,並索取額外33.8萬元賠償,以彌補售房差價損失,但買家隨即反告賣方蓄意欺詐,故意隱瞞豪宅曾發生幫派槍殺案。

在2018年的判決中,法官認為賣方有義務告知買家真實信息,並指出,其女婿的死亡實際是她售樓的原因之一,隱瞞該事實不妥,最後判處買家勝訴,並判賣方歸還原買家訂金及支付其部分法律費用。

王女不服法院判決,去年3月入稟卑詩上訴法院。上訴法庭法官23日表示,槍殺事件對房屋整體沒造成任何影響,王女也無法預知買方會對兩年前一宗槍殺案在意,最後駁回一審判決,擱置買方所獲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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