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危險駕駛將面臨更嚴厲的罰則

【記者曾曉非溫哥華報導】從11月1日開始,凡涉及危險駕駛的司機將面臨更嚴厲的罰則,特別是涉及超速、醉駕(藥駕)或分心駕駛,以及其它的違法行為。

卑詩省律政廳長伊大衛(David Eby)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根據司機危險駕駛罰款(Drivers Risk Premium ,DRP)和司機扣分罰款(Driver Penalty Point,DPP),這類高危司機的罰金將從11月1日起增加20%,並在2019年11月再增加20%。這些罰款的收入將有助於抵消整體基本保險費,以便更安全的司機不會為其他人的危險駕駛付費。目前,大約有66,000人支付其中一項罰款。

依據目前的扣分罰款,司機被扣4分需要支付175元的罰款,扣50分或以上需要支付24,000元;提高罰款以後,被扣4分要罰款210元,扣50分或以上將增加至28,800元。

對高危司機(DRP)的風險評估,包括超速駕駛、兩次(含以上)分心駕駛、醉駕(藥駕)或路邊違規停車行為,以過去3年中的記錄為依據。

對司機扣分罰款(DPP)的評估是從交通違規中,一年內扣4分或以上的司機。

伊大衛還表示,罰款金額也將跟隨卑詩汽車保險局(ICBC)的汽車保費上漲的步伐,這意味著卑詩汽車保險局明年將收取2,600萬元的罰款,2020年將收取3,200萬元,到了2021年則為3,600萬元。

伊大衛在發會上說,魯莽的司機置其他人於危險之中,他們增加了道路上的危險事故。為了讓我們的道路更安全,並讓人們承擔責任,我們將對司機的危險駕駛行為處以更高的罰款。

違規的司機除了必須為他們的原始違規行為支付罰款外,還必須向ICBC支付DRP和DPP這兩種罰款,而且必須在購買車輛保險或駕照更新之前支付。司機每年只會根據其中一種罰款收費,以罰款最高者為準。60天後未付款,將被收取19.6%的利息。由於DRP和DPP的罰款與汽車保險費是分開的,即使沒有買汽車保險的人,也須繳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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