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島營火禁令生效

卑詩省當局提醒公眾,自5月17日起,溫哥華島營火禁令生效,至10月份止,違例者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營火禁令範圍包括溫哥華島沿岸兩公里土地、歐文點(Owen Point)、倫弗魯港(Port Renfrew)和哈迪港(Port Hardy)在禁令其間,禁止所有營火、煙花、爆竹及天燈。瓦斯爐煮食,火焰不可高過半米,同時需準備至少8公升水,違例者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若引發山火,需負擔救火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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