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貴林港實施新禁菸附例

  【記者齊維高貴林港報導】高貴林港3月13日晚間通過了一項禁止在所有公園、小徑和遊樂場吸菸的城市附例,新附例主要針對菸草和大麻產品,包括電子菸,禁令今年春季生效。

  新附例條款包括:城市和省級建築入口7.5米以內,通風口和窗戶;過境候車亭和過境站7.5米以內;在公園、運動場地、運動場所、運動場,以及城市遊樂場和市內步道;在群眾聚集的室內,如教堂、大廳、保齡球館、學校、圖書館或博物館,以及用來舉行戶外活動的街道,都禁止使用加熱菸草產品和電子菸。

  高貴林港的新附例條款比省府的規定條款還要嚴格,意圖通過此一條款改善公眾的健康和減少戶外火災的風險。

  市長摩爾(Greg Moore)稱,上述措施積極主動,為建構一個無菸社區邁出重要的一步。摩爾認為,新法規在改善社區安全性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去年夏季,由於火災風險加劇,該市曾暫時禁止在公園、小徑和自然區域進行吸菸和丙烷燒烤。因為丟棄的菸頭也是高貴林港市火災的主要來源,故將此點考慮在內。
  在這項新的禁菸附例中,只有兩項豁免條款,一是原住民對菸草的禮儀性使用,另一項為演員在劇院製作中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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