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興國獲刑十二年 官方稱供出他人獲輕判(圖)

大陆官方9月25日公布,中共天津市原代书记、市长黄兴国,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官方通报提到黄曾检举供出他人。而黄兴国此前背景被揭是江派的人,与江派常委张德江、张高丽都有工作交集,特别是与张高丽在天津搭档5年,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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