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娃大媽自述被摔經過:我哪想到警察會摔我!?(圖)

该事件发生后,美国加州刑事律师刘龙珠向媒体介绍,事件如果发生在美国,涉事的警察至少触犯两条重罪。第一、触犯加州刑法第273条,对妇女儿童构成伤害罪(Child endangerment),最高刑期6年;第二、触犯加州刑法第245条,使用致命武器攻击罪(battery with deadly weapon)。
原載詳情: 抱娃大媽自述被摔經過:我哪想到警察會摔我!?(圖)

微信分享
scan QR code

You may also like...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