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共國家統計局局長王保安之弟王宏希判4年

近日,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对平顶山市湛河区原区委书记王宏希受贿案一审宣判,王宏希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追缴赃款上缴国库。王宏希是受其哥哥、前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的牵连落马的。
原載詳情: 原中共國家統計局局長王保安之弟王宏希判4年

微信分享
scan QR code

You may also like...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