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放寬移民申請者 子女年齡上限

【記者郭秀美編譯報導】聯邦移民部5月2日宣布,從5月3日起,子女隨父母申請移民的年齡上限,從目前的19歲以下放寬到22歲以下。

當局表示,為加強家庭團聚,使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能夠將年齡在19至21歲之間的成年子女帶到加拿大,加拿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IRPA)已做出修改,規定22歲以下子女將可以作為依親子女(Dependent Child)隨父母一同申請移民。

移民部表示,有關規定適用於所有新的申請,包括了難民申請。而所有22歲或以上,生理或精神健康有障礙者,仍然合乎受撫養子女的資格,是可以跟家人一起申請移民加國。

此外,過渡性條款也規定,如果在2014年7月31日或之前提出申請,而申請案目前仍在進行中,提交申請時子女的年齡仍在19至21歲之間,仍可隨父母一同申請移民。

這項新規定對許多移民家庭中有正在就學、還沒有經濟能力的孩子的家庭來說是一個好消息。

You may also like...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