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逃逸判4年半 殺人道歉自稱懦夫

【記者郭治平溫哥華報導】本拿比今年3月發生一起肇事後不顧而去的致命車禍案,卑詩省級法院法官12月21日判處26歲的易卜拉欣.阿里四年半徒刑,(Ibrahim Ali),得扣減羈押時間(135日),出獄後禁止駕駛10年。
阿里當天早上在判刑聆訊上向死者家屬致歉,承認自己當時不顧而去是懦夫行為,他早前已向死者家屬要求原諒。他的代表律師提出三年刑期,以及禁止駕駛五年。
今年3月9日晚上11:30左右,25歲女子艾米麗(Emily Sheane)在下班駕車回家途中,在卑詩理工學院附近被闖紅燈的阿里攔腰撞擊,當場死亡。阿里在事發後與越野車上一名18歲女乘客開車逃逸。
警方數天後在內陸的克雷斯頓(Creston)的一間汽車旅館拘捕兩人,阿里在10月14日承認危險駕駛,並致人於死,及肇事後逃逸罪名。
艾米麗的母親說,她女兒與阿里同時於南本拿比中學畢業,女兒畢業後,繼續在卑詩理工讀平面設計學位,才剛剛拿到學位,正準備全身心投入社會之際,卻因阿里而終止。阿里在校時就已參與犯罪組織,畢業後仍繼續犯罪,有20項定罪記錄。
阿里為聯合幫派成員,為警方熟悉人物,有長遠的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