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公布重大改制 依親年齡提高

圖:加拿大聯邦移民、難民及公民部在感恩節期間,對移民、難民及公民的多項政策作出重大宣布。(iStock)
圖:加拿大聯邦移民、難民及公民部在感恩節期間,對移民、難民及公民的多項政策作出重大宣布。(iStock)

【記者蔡思齊溫哥華報導】加拿大聯邦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 IRCC)10月11日作出重大宣布,有關多項移民規例將會作出變更,而相關修訂已刊於「新規例修訂計劃2016-2018」(Forward Regulatory Plan 2016—2018,以下簡稱:新規例)。

這份新規例的內容變更,並非即時生效;相反,IRCC打算將這些規例的改變或執行,在未來兩年逐步實施。

變更撫養子女的定義

移民部建議提升主要移民申請人的依親孩子的年齡上限。在目前的制度下,未婚孩子年齡19歲及以下者,才可以依附主要申請人一起移民。不過,新建議沒有明確列出年齡變更細則。

更改新配偶有條件永久居留條件

另外,在現有制度下,申請人配偶結婚少於兩年者,或該配偶在申請期間沒有子女,可獲有條件永久居住權。之後,配偶在抵達加國後,必需與申請人一起生活兩年,以維持其永久居住身分。

在新規例修訂的計劃中也沒有具體提出有關變更細節,但IRCC指出,這種改變是由於一些弱勢配偶,在上述規定中發生了問題,引發外界關注,因而對上述規定作出修訂。

修改公民法

基於總理與聯邦自由黨在競選中修改公民法的承諾,因此修訂公民法(Citizenship Act)。將詳細規劃、制定修改公民權規則,以支持變更公民法。

廢除「住家保姆計劃」

在2014年11月30日,當局宣布暫停「住家保姆計劃」(Live-In Caregiver Program),以「照顧兒童類別」(Caring for Children Class)與「照顧醫療需要類別者」(Caring for People with High MedicalNeeds Class)這兩個計劃取而代之。而這兩個類別計劃仍然提供了申請永久居民的渠道。若早前已循「住家保姆計劃」來加工作的個別人士,仍可繼續有取得永久居民的資格。

更改商業移民計劃

繼在2014年,聯邦政府取消了「投資及企業移民計劃」(Immigrant Investor and Entrepreneur Programs)後,新規例指出,建議將「投資及企業移民計劃」,從移民及難民保護法規(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 IRPA)中移除。

由IRCC營運的「國際流動計劃」(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 IMP)是一項臨時外勞計劃,與加拿大就業及社會發展部(Employment and Social Development Canada)操作的臨時外國勞工計劃(Temporary Foreign Worker Program)有所區分。其用意在方便申請人通過「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Labour Market Impact Assessment, LMIA),以吸納符合加拿市場需要的外勞,並促進加國經濟與文化發展。

新規例建議修訂IMP,將一些外交使團與某些國際組織剔除在外,以鬆綁國與國間的流動性,好讓加拿大在簽署的協議下,可以符合國際規定。

電子旅遊證擴展

在2015年,聯邦政府宣布一些低風險類別的旅客,例如巴西、保加利亞及羅馬尼亞,可以豁免簽證待遇,但在進入加國前,必需取得臨時居民簽證(Temporary Resident Visas, TRVs)。新規例允許這三國國民在過去10年中已持有TRV的人或持有有效美國簽證的人,可申請電子旅遊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取代TRV簽證。

有關變更因考慮到與美國的信息共享政策要求,與新的移民信息的共享聯繫,以確認簽證的有效性。

修改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

新規例修訂移民及難民保護法規(IRPR),以增強加國的庇護系統。不過,移民部稱細則仍在開發中,沒有明確公布有關修訂詳情。

這一修改旨在改善及支援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和英國的移民當局之間資訊共享,在IRPA內建立一套移民資訊分享範疇,包括哪些資料可分享,哪些人的資料可以分享,以及如何分享資訊等。

另外,聯邦移民部長麥家廉(John McCallum)12日於溫尼伯(Winnipeg)與全國各省移民官員會面,就增加新移民數目,以及支援難民向他們收集意見,預計將於11月1日宣布,聯邦政府2017年接收新移民的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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