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地產富商被中國債主追千萬款

 圖:溫哥華市中心的法院主要入口。(維基百科 / Joe Mabel)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5/5e/Vancouver_-_law_courts_01.jpg
圖:溫哥華市中心的法院主要入口。(維基百科)

【記者廖平溫哥華報導】一名在中國的女子陳桂花(譯音,Gui Hua Chen)越洋入稟卑詩最高法院,向本地一對活躍的地產富商、華裔男女追討1,000萬加元欠款,因這兩名地產商未兌現中國借款,加國還款。卑詩地產委員會展開調查該當事人業務上是否有違規。

遭入稟的首名被告(譯音,Qiang Wang 又名 Edison Washington),第二名被告邵鳳雲(譯音,Feng Yun Shao 又名Amy Barsha Washington)。邵鳳雲在溫哥華成立了一間名為Chongye 地產公司(Chongye Development Ltd.)。

據法庭文件指,陳桂花6月1日入稟卑詩法院,該兩名夫婦去年6月16日以Chongye 名義向她借了1,000萬加元,並言名每年10%複利,被告僅償還87.5萬利息,今年5月1日到期未還本金,也不理陳桂花。陳桂花向法院提出民事索償, 要求法院將該兩名擔保人名下的8個物業作抵押:,三個位於西溫、五個在溫哥華甘比街或附近的獨立屋。

據《省報》報導,這兩人目前居住在西溫市值730萬元的豪宅中,根據資料,兩人活躍於地產投資,自2011年起在溫哥華先後購入最少10幢物 業,總值超過1.52億元。另外,他們幾星期前還把位於豪宅區的Belmont Drive的三塊空置土地共計6,850萬加元,掛牌出售。

原訴人先把借款存入中國的銀行,而借款人則承諾於卑詩省還錢。但被告聲稱,借據在中國境內訂定,原訴人也非本地人,卑詩法院無司法管轄權,原訴人應在中國、以中國法律提出訴訟。

負責調查卑詩省地產業操守的獨立地產諮詢小組成員兼律師烏謝爾(Ron Usher)研究過該案的法庭文件後認為,原訴人將錢存入加拿大境外的銀行帳戶,其後在卑詩省取回相關欠款,做法令該筆款項沒有留下任何匯款記錄,而該案很多的財務和法律細節都是他從沒遇過的。

大溫地產炙熱,稅務局已對區內申報低收入、甚至領低收入稅務優惠的人購買或居住豪宅的人展開逃稅調查,案件中的資金移轉模式僅為中國地下錢莊之冰山一角。雖然中國有外匯管制,各國也都有外匯管制,但美國紐約時報曾報導,自2015年以來,已經有1萬億元離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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